自从2月17日唯冠召开发布会后,最近唯冠和苹果口水纷飞,iPad商标纠纷又再次升级。周一,21日苹果公司发布律师函称,深圳唯冠全程参与了当年iPad商标的转让交易,指责深圳唯冠“不实陈述”。
苹果在律师函的附件中列出了很多细节,如最初沟通iPad商标转让协议的员工都是深圳唯冠员工;深圳唯冠法务部总监麦世宏曾签署iPad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等。这些证据证明,当年台湾唯冠向IP公司转让商标时,深圳唯冠完全知情。
笔者也再次重新梳理了整个案件和2月17日的发布会,得到的结果与苹果相同:唯冠缺乏契约精神。
类比:非法同居不等于卖淫嫖娼
2月17日唯冠在北京的发布会上,深圳唯冠的律师马东晓指出了苹果在iPad诉讼中的两处漏洞:
一个是,唯冠集团转让商标的委托企业是台湾唯冠,而不是深圳唯冠,两家公司都是唯冠集团的子公司,根本没有权利买卖。第二,虽然苹果从IP公司处获得了商标,却一直没有“过户”,没有到商标局登记的商标被中国是作为非法商标处置。
苹果周一的声明中大量证据证明,深圳唯冠当年知情,商标转让合法有效,唯冠律师所谓的第一个漏洞已经被苹果的证据无情地击碎。那么,咱们分析下没有过户应该如何看待没有过户的商标权。
我们先用两个比喻解释这起商标转让纠纷。
一个是夫妻关系。合法的商标使用就好像是领了证的婚姻关系。唯冠转让商标,我们可以看成是离婚;转让给苹果,可以看成是再婚;领结婚证,就好比到工商局办理商标过户手续。